• 區劃代碼:411329000000
    地名由來: 

    歷史沿革:新野縣在新石器晚期已形成部落,禹定九州,新野屬豫州。商、周屬鄧國。春秋屬楚。戰國屬韓。秦時屬穰縣。西漢初始置新野縣,屬南陽郡。時無城池。東漢末,劉備屯兵新野建土城。三國魏正始年間為荊州治所,仍屬南陽郡。晉時新野置義陽郡,后改為新野郡,治所移棘陽。南北朝時新野先后分屬黃崗郡和滕王國。南齊建武四年(497年)增筑外城。隋文帝開皇三年(583年),廢新野郡,仍置新野縣,屬南陽郡。唐于新野設新州,旋廢新州,改屬鄧州。五代廢縣為鎮。宋、金因之。元至元二年(1265年)復置新野縣,屬鄧州,至元八年(1271年)隨鄧州屬南陽府。明仍為新野縣,天順五年(1461年),城周長由1公里擴為2公里,池深1.7米,寬3米,建城門樓四座,城高4.3米,后增至8.3米。清亦為新野縣。民國時屬河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區。解放初,隸屬中國人民解放軍桐柏軍區第三專署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屬河南省南陽專區,1968年屬南陽地區行署至今。國務院1994年7月1日批準撤銷南陽地區和南陽市、南陽縣,此縣劃歸南陽市管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