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區劃代碼:230127000000
    地名由來:“木蘭”系滿語“哨鹿圍”之意。(中國地名語源詞典)

    歷史沿革:清咸豐十年(1860年)始準山東、河北等地墾民入境,人口逐年增多。清光緒三十一年(1905年)建治,縣城設在小石頭河(今石河鄉)?h名由境內 大河流木蘭達河而得名(木蘭達系滿語“圍場”之意)。宣統元年(1909年),縣城遷至索倫張口子埠頭(今木蘭鎮),為呼蘭府巴彥洲所轄。清光緒三十三年(1907年)歸黑龍江省直轄,1913年為黑龍江綏蘭道管轄,1929年又為黑龍江省直轄。1932年淪陷后,為偽黑龍江公署管轄,1934年后,歸偽濱江省管轄,1946年1月建立人民政權—木蘭縣人民政府。1947年11月,木蘭、東興兩縣合并為木蘭縣。建國后先后歸哈北專區、松江省、黑龍江省、綏化專區、松花江地區、哈爾濱市所轄。1965年6月以后歸黑龍江省松花江專署管轄至今。國務院1996年8月11日批準將松花江地區與哈爾濱市合并,此縣劃歸哈爾濱市管轄。